近期以來,天水市公安局麥積分局伯陽派出所緊盯“六個不發生、三個下降”工作目標,進一步提升目標意識,強力向未破零的工作任務發起凌厲攻堅,嚴厲打擊“農煙油”等突出違法犯罪,全力護航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4月25日,伯陽派出所民警深入轄區310國道某村一外來人口居住地進行流動人口清查工作時,在某項目施工隊工人暫住屋內發現非法儲存的危險物質92號汽油一桶,共20升,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該情況立即引起民警注意,由于此處就是工人們的住所,一旦發生安全問題,后果不堪設想,遂當場予以扣押,并快速開展違法行為的調查。經查證實,違法行為人張某某于4月20日自作主張將裝有20升汽油的油桶存放到暫住屋內。經詢問,張某某對其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隨后,民警順藤摸瓜,從一工地又發現李某在其工棚里儲存一塑料桶汽油,共15L,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民警遂當場予以扣押,并將李某傳喚至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經詢問,違法行為人李某對其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張某某已被我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李某已被依法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汽油屬于易燃易爆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進行統一管理,個人不具備儲存條件。個人私自囤積或者銷售汽油,違反了《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任何個人、單位都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切勿以身試法。如有發現違法儲存和銷售汽油行為,請大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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