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認罪半年后,49歲于志剛在羈押期間身亡,受賄案終止審理
12月13日,據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消息,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委員、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原委員于志剛受賄一案,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受理,同年11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于志剛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2022年5月2日,于志剛在遼寧省看守所羈押期間突發腦出血,經搶救無效于5月3日死亡。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對被告人于志剛受賄案裁定終止審理。
圖源: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網
據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網消息,于志剛出生在1973年5月,職務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刑法學、網絡法學。
于志剛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1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法治信息管理學院聯席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網絡法學研究院理事長。在社會兼職:中國法學會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專家組成員等。
2021年1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于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物經歷:
在中國人民大學先后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95年)、法學碩士學位(1998年)、法學博士學位(2001年);
2001年進入中國政法大學任教,任刑法學講師;
2002年破格晉升副教授;
2004年至2005年赴英國牛津大學作訪問學者;
2005年破格晉升教授,2006年被遴選為刑法學博士生導師,同年開始兼任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07年入選中國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10年獲北京市五四青年獎章,當選第11屆全國青年委員;
2012年5月出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
2015年5月被任命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2017年9月出任中國政法大學法治信息管理學院聯席院長;
2018年3月起,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
2018年5月3日不再擔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