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難式執法,就是最該反對的“層層加碼”
防疫不該是耍官威的通行證,也不能是亂作為的豁免牌。越是出于防疫目的,越要警惕“耍官威”與“亂作為”的危害,越要將權力收進制度約束的籠子里。
奶茶店“先說歡迎光臨后說掃核酸碼”被勒令關停、服裝店店員在休息區睡覺未戴口罩遭黃牌警告……連日來,黑龍江兩地接連被曝出過度執法事件。由于跟國家層面發布優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條措施(簡稱優化疫情防控“20條”)的時間貼近,這幾起事件的社會關注度直線上升。
不得不說,無論是奶茶店因店員沒先說掃碼被迫停業,還是服裝店因店員睡覺沒戴口罩收到黃牌,都充斥著“刁難”的意味,因為這跟基本常識嚴重背離。
比“矯枉過正”更離譜的,是“以枉矯正”。就拿這兩起事件而言,店員先說歡迎光臨后說掃核酸碼,于法于情于理都沒問題,反觀執法人員,不掃碼就進、不出示執法證件就將商家一封了之,這樣隨意的執法程序與執法結果更值得糾正;而要求店員在休息區睡覺也要戴口罩,更近乎無理。到頭來,以“執行防疫要求不到位”為由進行不當執法的他們,本身才是真的“執行防疫要求不到位”。
↑11日晚肇州縣政府通報,涉事的肇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王某某等多人被處分
現實中,打著防疫之名濫用職權的現象時有曝出。這次奶茶店被關停后,當地另有被封的米線店老板自稱剛吃完飯沒戴口罩被封,以至于損失2000元。若是此事查證屬實,也表明這類濫用職權侵害群眾合法權益之事并非孤例。
打著防疫旗號的刁難式執法屢遭曝光,拋出了“如何防范防疫背景下的末梢權力膨脹”的命題:由于疫情防控必然伴生著對社會流動性的限制,這對應的要求是“強化管理”,所以不排除有些人會借此代償自身的耍官威欲望——對他們而言,防疫所賦的權力也是權力,故而他們會有意無意地刷刷權力存在感。
但毫無疑問,防疫不該是耍官威的通行證,也不能是亂作為的豁免牌。事實上,越是出于防疫目的,越要警惕“耍官威”與“亂作為”的危害,越要將權力收進制度約束的籠子里。
防疫不能忘了“人民至上”的初心,以人為本當是其底色,故而防疫要拿捏好善治分寸,要有力度,也要有溫度準度。具體來說,就是方式方法上要科學,避免簡單粗暴、態度生硬,不能動輒一刀切;目標鎖定上要精準,該防的要防,該放的要放,不可隨意切一刀。很多刁難式執法不光跟執法規范背道而馳,也跟防疫要求反向而行,既無溫度也無準度,顯然不是防疫的正確打開方式,而是走向了防疫初心的反面。
結合當前形勢看,拿刁難式執法去為難商家,本就是拖營商環境的后腿。更何況,眼下很多中小企業在疫情等因素的沖擊下本就艱難過活。不難想見,如此濫用職權的防疫檢查多來幾次,足以毀壞當地在營商環境優化上付出的多年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備受關注的優化疫情防控“20條”中明確要求,加大“一刀切”、層層加碼問題整治力度,并嚴禁隨意停工停產。如今很多地方也都成立起了整治“層層加碼”工作專班。當此之時,關停“先說歡迎光臨后說掃核酸碼”的奶茶店、警告店員睡覺未戴口罩的服裝店,無疑是典型的負面案例。對于類似現象,各地方、部門理應加強督查摸排,讓制度長牙齒,讓問責來糾偏,繼而讓刁難式執法不敢再借防疫之名冒頭和抬頭。
說白了,刁難式執法,就是最該反對的“層層加碼”。而防疫,也該將以過度執法為表征的加碼亂象予以“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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