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28日從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獲悉,在該院日前審結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號販子”孫某指使他人制作搶號軟件,突破了北京某醫院后臺服務器的防護措施限制,搶號牟利,西城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2年,判處邵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孫某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通過替患兒家屬在北京某醫院App預約掛號牟利,掛號成功后,分取每個號100元的好處費。(齊魯晚報8月30日)
掛不上號一直是困擾患者就醫的老大難問題,優質醫療資源的供需矛盾導致號販子群體的產生。針對這一問題,全國各地的大中型醫院都實行了全面預約掛號,既擠壓了號販子的生存空間,又減去了患者的排隊等候時間。然而,時間不長,不少患者卻發現,在很多大醫院尤其是一些三甲醫院官方渠道搶不到的號源,卻能在一些第三方的App上輕松掛上號,但必須繳納幾十甚至幾百的“搶號費”。實際上,第三方的App并非解決患者掛號難的公益App,而是一個患者和號販子的中介平臺。就像孫某和邵某那樣,通過“互聯網+”開發制作手機App版搶號軟件,在醫院放號的那一刻,將多個號“搶在手里”,患者需要時便以“就醫助理”的身份收取“搶號費”謀利。
所以,各地的醫療機構尤其是三甲一類的大醫院,以及各地政府的職能部門,都應該從維護患者切身利益的高度,采用大數據技術聯手對號販子進行精準打擊,絕不能讓號販子搭上“互聯網+”的便車。
首先,從醫療機構來說,不妨采用“互聯網+”技術對在線預約掛號系統進行升級,以隨機放號的方法讓號販子找不到規律,并在嚴格落實掛號實名制的同時,收錄患者的生物識別信息,運用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等技術精確定位患者,使號販子“搶在手里的號”也賣不出去,從源頭上堵塞號販子搶號的漏洞。
其次,從互聯網平臺來說,要切實履行好監管義務,嚴格審查擬上線App的發布單位、基礎功能、操作引領及相關部門的批復文件等內容,如果發現其存在誘導消費者繳納費用、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嫌疑,要主動向有關部門報告,不能為了一點私利而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允許其上線運行,為其搶號提供方便。
再次,各級政府要針對大醫院患者相對集中的實際,加大社區醫療機構建設,使優質資源向基層延伸,更好地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并通過人員培訓、疑難重癥會診和對口支援等措施促進醫療水平的區域均衡發展,以解決優質醫療資源的匱乏與分布不均衡問題,實現資源互享,進而讓號販子失去搶號空間。
最后,從執法部門來說,可將“號販子”及擅自開發“搶號App”的企業納入社會誠信評價體系之中,對其進行失信懲戒和法律制裁,真正發揮失信懲戒機制的和法律的震懾作用。同時,對那些履行把關審查責任不到位甚至根本不審查、給錢就讓上線的平臺也依法予以關停,并追究平臺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從而阻斷“搶號App”的上線渠道。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