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日韩_天天综合社区_精品女同一区二区三区在线播放_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在线观看_99久久久国产精品免费调教网站_九九综合九九

首頁 > 首頁 > 綜合 > 正文

蘭州晨報公開信確系該社所發 稱記者被警方釣魚

自動播放開關 自動播放 蘭州晨報記者疑似被釣魚執法

正在加載... < >

蘭州晨報公開信確系該社所發 稱記者被警方釣魚

左圖:張永生的兩篇涉事報道。

蘭州晨報公開信確系該社所發 稱記者被警方釣魚

右圖:張永生逮捕通知書。網絡圖片

前天,一封蘭州晨報 (微博)社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公開信在網上流傳。信中稱,該報社記者“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存在諸多疑點,直指當地警方有“釣魚執法”之嫌。針對此事,多名蘭州晨報員工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公開信確為報社所寫,已遞交給涼州區委政法委。

□背景

1月7日

公開信中稱,當天下午3點40分,武威市浙江大廈附近進行消防演練,點火后因處置不當引發火災。下午4點,張永生從家里出發,“是否前往現場采訪,至今無從核實”。下午4點40分,蘭州晨報聯系張永生,想讓他采訪此事,但電話無人接聽。據家屬反映,張永生曾接到當地宣傳部門短信通知,當地相關領導要求不得采訪刊發此事。

1月18日晚

武威市公安局官網發布通告稱,1月7日,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民警在執行社會治安大清查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違法犯罪案件,其中一名違法人員為張永生。

通告中還稱,涼州分局在辦案過程中查明,2011年以來,張永生伙同雒某某、張某某等人,利用記者身份,借輿論監督之名,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張永生等3人已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涼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請批準逮捕。

1月28日晚

一封蘭州晨報社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公開信開始在網上流傳。

□事件

蘭州晨報記者被捕

前天晚上,一封蘭州晨報社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公開信在網上流傳,該公開信名為《記者被抓蘭州晨報社首發公開信表態直指要害》,指出該報調查部記者張永生被捕一事的具體經過,稱“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諸多疑點”,質疑警方有“釣魚執法”之嫌。同時建議“涼州區公安局回避,希望及時公布案情以正視聽”。

昨天凌晨,蘭州晨報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本報一名記者涉嫌敲詐勒索一案正在調查,本報未曾在網絡發表任何公開信。”

對此,多名蘭州晨報員工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報社未在網上發布,但不代表信是假的”。更有員工稱,公開信確為報社所寫,已遞交給涼州區委政法委,“何人所寫不便告知”。據知情人士透露,公開信確為報社所寫,也是報社放出來的,“否認是不想擔政治上的壓力。但也想鬧出點兒動靜,給武威那邊施加點壓力”。

張永生同事曹勇告訴京華時報記者,1月7日上午,部門QQ群開會討論選題時,張永生在聊天中向他表示,私下有朋友轉告自己“有人正在暗中調查你”。

而張永生另一同事提供的微信截圖顯示,有同事發朋友圈稱:“一年半前,在一次飯桌上,時任武威外宣辦主任,現任宣傳部副部長的連某人曾酒后放言,晨報商報駐站的二張,在武威從來不干好事(負面報道過多),以后要收拾他們。當時深感驚駭,卻未當真。現在才明白此人并非妄言,著實令人感到恐怖。”

昨天下午,京華記者想就信中所提疑點等問題采訪涼州區公安局。第一次電話撥通后,對方未等記者說完,便回復“這里是辦公室,我不清楚”,隨后掛斷電話。第二次撥通后,對方又稱無法確定記者身份,并無視記者“可發采訪函”的提議,再次掛斷電話。

針對同樣的問題,記者致電武威市公安局,被告知“請聯系市委宣傳部”。隨后,記者多次撥打武威市委宣傳部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記者又致電涼州區委政法委及涼州區委宣傳部,同樣無人接聽。

□信中提到的案件疑點

1.記者案發前曾受到威脅?

信中稱,張永生自己講,案發前,他在涼州區從事正常的新聞報道,被涼州區公安局主要負責人致電,要求刪除網上有關涼州區原副區長受賄被公開審判的報道。后來因刊發《兒子涉案被拘留父母“想不開”雙雙自殺身亡》一文,張永生再次接到對方電話。該負責人還威脅張永生:小伙子,你是武威人,你這樣做,你等著。“據了解,威脅記者不要發稿,采取不正當手段的人員有市、區、鄉(鎮)的領導干部”。

2.記者在何處因何罪被抓?

信中稱,1月7日下午,涼州區公安局刑警隊以涉嫌嫖娼行政拘留張永生。1月14日,警方又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張永生。同日,警方對蘭州晨報稱,張永生在洗浴城涉嫌嫖娼被抓;當地宣傳部門給有關部門匯報時則說,張永生主要的違法事實是:“利用記者的特殊身份,借輿論監督之名,以報道熱點敏感事件或掌握的新聞線索為要挾,敲詐勒索他人財物”。1月19日,武威日報通報稱,張說自己是當地警方在治安大清查中因違法被抓的。而家屬轉述辯護律師的說法,張說自己是在西關大街上被抓的。被抓事由不一致。

3.警方為何調查記者情況?

信中稱,1月14日,涼州區刑警隊到蘭州晨報調查張永生基本情況,并“核實四件負面新聞的線索獲取及稿件刊發情況”。其中包括“一、2009年武威未成年人賣血事件;二、武威民警為犯罪嫌疑人辦理假戶口事件;三、武威一鄉干部自殺身亡事件;四、武南鎮鄉村干部喝酒身亡事件”。

4.警方算錯放人時間?

信中稱,1月8日晚,家屬接到刑警隊通知,張永生涉嫌違法被扣在武威市涼州區刑警隊,但未告知涉及何罪。9日下午,家屬又接到警方通知,張永生涉嫌嫖娼被行政拘留5天,13日上午放人,不允許看望。13日,家屬前去接人,“被告知算錯日子了,14日放人”。14日,家屬再去接人,卻被告知“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

5.律師為何不能順利會見?

信中稱,1月20日,家屬委托兩名律師前往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被告知不能會見,須經過辦案單位涼州區公安局同意。律師又趕赴涼州區公安局,辦案警察稱未向看守所發函。律師再次返回看守所,值班人員仍拒絕。律師向涼州區檢察院控訴后,所長才安排在22日上午會見。

□律師說法

拒絕會見是違法行為

京華時報記者就此事采訪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他表示,按法律規定涉嫌敲詐勒索的這類罪名無需辦案機關同意,律師只要持律師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授權委托書,看守所就應當安排會見。

尹富強說,中央政法委及最高法等相關部門三令五申強調保障律師執業權利,但一些地方辦案人員確實存在違法違規侵犯律師權利的行為,只有加大對這方面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才有可能解決這個問題。

圣運律所王優銀律師也表示,拒絕會見是違法行為,如果張永生報道涉及涼州公安負責人,那么涼州公安應該主動回避。

《蘭州晨報》張永生報道過的新聞

【2015年12月23日】

張永生在《蘭州晨報》發表《兒子涉案被拘留父母“想不開”雙雙自殺身亡》。報道稱,12月19日,武威市涼州區一男子涉嫌一起案件被警方拘留,年近60歲的父母一時想不開竟雙雙上吊自殺身亡。

【2015年5月7日】

張永生在《蘭州晨報》發表《夏文彬二審領刑十年三個月》。報道稱,涼州區委原副書記夏文彬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被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

【2014年8月6日】

張永生在《蘭州晨報》發表《武威10余名中小學生被脅迫賣血》。報道稱,一團伙組織10多名未成年人參與賣血。并在2014年12月26日,追蹤報道了《武威強迫未成年人賣血案主犯獲刑9年》。

【2011年9月15日】

張永生在《蘭州晨報》發表《民警“幫忙”逃犯更名藏匿》。報道稱,武威市涼州區公安局民警張東喜違規幫命案逃犯辦理虛假戶口改名換姓,致使逃犯逍遙法外。

本文在微信公眾號“前街一號”同步發布

京華時報記者 聶輝 衛張寧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 微笑
  • 流汗
  • 難過
  • 羨慕
  • 憤怒
  • 流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