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
遇害男童的家人
1月18日14時許,女孩陳某(女,11歲,番禺人)在上學途中失蹤。當晚21時50分許,番禺警方在石壁街韋涌村廣明高速高架橋底發現陳某尸體,死因有可疑。案件發生后,番禺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經過10小時的奮戰,專案組民警于1月19日上午11時許,在番禺區石壁街韋涌村將犯罪嫌疑人韋某(男,19歲,廣西人)抓獲歸案。
經警方核查,嫌疑人韋某曾于2010年在其家鄉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時年齡未滿14周歲依法不負刑事責任;2011年,其在家鄉又因持刀傷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韋某減刑釋放后來到廣州市番禺區,至案發前無業。
今天,記者探訪嫌疑人韋某的家鄉廣西桂平市羅博鄉鳳鎮村滿塘屯發現,韋某實際上叫做韋某木,他在村中幾乎成為“恐怖”的代名詞。在2010年到2011年韋某木再次被捕,他曾被指犯下多起殺人、傷人案件。受害人均是不到10歲的幼童,而且受害人死亡時均被兇手脫光了衣服。
4歲半男童被發現赤裸死在荔枝林
2010年11月26日下午,4歲半的韋歡(男)并沒有按時回到家中。當晚,他的伯父韋丕林動員幾乎全村的人尋找失蹤的韋歡。但依然沒有韋歡的蹤跡。
直到第二天上午,韋歡才在距家不遠的荔枝林內找到。此時,韋歡已經沒有了呼吸,赤身裸體面對著地面,而在頸部的右側,出現了一處淤痕。韋歡的衣服在距離他尸體10米左右的竹子下被找到。
“尸體的地點距離家也就一百米左右的距離?!表f丕林告訴記者,在前一晚已經有好幾撥人在荔枝林內找過,結果都沒有找到,哪知第二天就在荔枝林找到了韋歡了尸體。
韋歡的家人看到了右頸處的淤痕,于是決定報警
當時的韋某木并不是第一個被懷疑的對象。由于他經常在附近撿橄欖果,因此,也成為警方進行問詢調查的人員之一。
“警察在他的身上發現了韋歡脖子上的玉墜。”韋丕林說,韋某木在玉墜被發現后,并沒有進行過多的反抗,而是“輕松”地就承認了自己掐死了韋歡。
同樣的作案手法,同樣死者都是幼童,村里人將之前發生了幾起類似案件聯系起來,兇手都指向13歲的韋某木,頓時覺得毛骨悚然。
村里發生數起兒童離奇死亡
“我至今都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死的。”37歲的楊麗梅說,如果韋歡的死算是2010年“死亡村莊”的結束,那他兒子的死則是造成“恐怖氣氛”的開始。
2010年9月的一天中午,楊麗梅的6歲小兒子韋進福像往常一樣,獨自去學校上學。“12點多時還有人在村口見到了他?!?/p>
快放學時,學校的老師才給家里打了電話,“韋進福沒有來上學?!?/p>
此時,家人才意識到孩子不見了,一番尋找之后,下午5時左右,韋進福的尸體被找到了,“就在韋某木家門口的江邊?!睏铥惷犯嬖V記者,當時是枯水期,江水非常淺,而且兒子的衣服都是干的。詭異的是,兒子是赤身裸體地趴在河邊,衣服就被隨意丟棄在了不遠處。
“如果要驗尸,就要交一萬元的費用,當時我們沒有那么多錢?!睏铥惷氛f,因此,真正兒子的死因至今仍然不清楚,很多人都說是淹死的,但是江水那么淺,怎么可能淹死人?
在小兒子死后,楊麗梅就再也沒有出去打過工,而是留在村里一直守護著自己的女兒和兒子至今?!拔矣X得孩子6歲了,老人也好照顧,就出去打工了,哪知道出去不到半年就出了事。”
但韋進福的死并沒有令這座寧靜的村莊平靜下來。隨后,村民們又在水井內發現了被淹死的赤身裸體的7歲男童。有人看到了韋某木在向一個七八歲的男童灌農藥。由于發現及時,被灌農藥的男童最終搶救了過來。
直到在荔枝樹下發現男童韋歡的尸體。
嫌犯哥哥自殺 母親常年在外打工過年都不回家
“韋某木只承認灌農藥和掐死韋歡,其他的都不承認。”韋丕林說,由于當時也沒有什么證據指向韋某木,因此,其他兩起死亡的事件都沒有算在韋某木的頭上。
韋某木的父親韋某康今年已經67歲,生下韋某木是也算得上是老來得子。在韋某木之前,還有三個姐姐,一個哥哥,他是最小的一個。
據村委會韋明康介紹,韋某木的父親韋某康只有一個妹妹,早已經出嫁,因此,在村里可以說只有韋某康一家人,沒有叔叔、伯伯的可以走動。
在2005年前后,韋某康家就起了一棟二層小樓,在村里算是比較早的?!敖洕鷹l件不算差。”韋某康常年在家務農,而他的妻子則常年在廣東順德打工。
據了解,韋某木的母親由于做保姆,常年沒有回家?!熬瓦B過年也不回來?!币晃淮迕窀嬖V記者,一直以來都是韋某康在家照看孩子,2010年出事時,當時韋某康也在家中。
“大約10年前,韋某木的哥哥自殺了,喝農藥死的?!表f明康介紹說,至于是什么原因,韋某康家人并沒有說,自然村里人也并不知道。原來有兩個兒子,現在只剩下了一個,便更加寵溺自己的小兒子韋某木。
據介紹,在韋某木三四年級時,他就輟學一直賦閑在家,既不幫父親做農務,也不出去打工,而是“整天整天騎著自行車在村里轉悠?!?/p>
當時的韋某木并不算孤單,一些年紀相仿年輕人有時會和韋某木聚在一起,“既不偷也不搶,也沒看出什么不一樣的,也沒打過架。”
直到韋某木被抓,并承認自己殺害了韋歡,村民才真正注意到這個總是“惡作劇”的少年。一位村民說,他曾見到韋某木在山上打算推兩個孩子下去,結果被看到的大人制止了。
被抓10天后放出 兩個月后再次犯案
“如果沒有放出來就好了。”一位村民說,在韋某木被抓之后10天,他就被放了出來。不到兩個月,韋某木再次犯案。
2011年2月12日15時,臨近鳳鎮村的社村的女童小梅獨自在家附近一座小石橋旁玩耍。當時14歲大的韋某木用水果刀將其捅成重傷,又準備把小梅拖下水溝中欲將其溺死時,被村民發現幸免遇害。
“小女孩兒是貴港的,只是回外婆家住了幾天就出事了。”一位村民說。而小梅的外婆則說,現在小梅已經11歲了,受傷后身體還是很差。住醫院治療花掉醫藥20000余元。經鑒定,小梅腹部的傷屬重傷,傷殘評定等級為十級殘疾。
至今村民對韋某木仍然心有余悸,“根本不知道他已經放出來了”,如果他回到村里肯定又不得安寧。
羅博鄉司法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規定,韋某木在釋放之后,需要到派出所和司法所報到,并得到司法所的心理疏導及幫助,“但是他根本來都沒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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