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郝成 北京報道
接受調查百天后,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干局局長常世雄“退房”。《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近日被某房產中介門店掛出以170萬元銷售的一套房產,正是導致常世雄被查“導火索”——當地商人曾公開實名舉報常世雄索賄百萬用于購買該房產,事后還曾向商人退還15萬元。
6月28日,《中國經營報》曾以《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被舉報索賄百萬》為題,獨家深度報道常世雄及老干局諸多問題。7月28日,湖南省紀委宣布常世雄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此后,另有老紅軍遺孀、子女,向本報記者舉報常世雄在募集老年基金、地產開發、老干局人事方面,存在違法違紀之嫌。
“作為舉報人,我們很不理解。省紀委還沒有認定其行為性質,房子就被退回去了。而至今常世雄涉案100多萬元的購房款卻分文未退還給當事人。而且省紀委的人說讓我們找老干局去要購房款。”舉報人稱。
記者就此向湖南省紀委相關人員求證,但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被指索賄130萬 曾退15萬
聲稱可將老干局“第三期危房改造項目”交給A企業,常世雄隨即提出,為方便女兒上班,希望A企業出資購買長沙市天心區九峰小區一套房產。
據參與此事的房產中介公司人員回憶,2013年8月初,常世雄及其妻羅某某、女兒先后在九峰小區看了三四套房產,最終看中該小區一區17棟601房(161平方米、帶車位、雜屋、24小時供熱水、暖氣、帶電梯小高層)。此后在通城國際酒店與業主楊某見面,但未談攏價格。此后在中介溝通下,最終敲定售價為165萬元。8月21日,業主楊某在中介公司蓋章的制式合同中,亦標明其房產售價為165萬元。
相關記錄顯示,2013年8月28日,業主楊某與羅某某前往長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根據長沙相關規定,他們需在一樓的中信銀行儲蓄所開設監管資金賬戶,羅在監管賬戶存入48.5萬元,并以此金額與楊某簽訂合同編號為KF1308280091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記者獲悉,舉報以來,常世雄一方還出具了一份總額為64萬元的合同。
但中介人員回憶及A公司舉報函均稱,當天A公司以黑色塑料袋帶來110多萬元現金,此后在銀行用兩臺驗鈔機清點,羅某某、楊某及A公司人員則在兩三米外休息區等候。
人證之外,記者獲得的楊某、A公司賬戶交易明細清單顯示,在2013年8月27日,A公司人員曾支取120萬元,而次日即過戶房產當日,楊某則在監管賬戶中存入現金113.5萬元。
據A公司人員舉報,除該筆現金外,該公司還支付了中介費、稅金、保證金等約14萬元。最終,該公司稱在房產交易中,其出資超128萬元。
針對舉報人提供的中介人員書證、銀行票據、錄音等大量證據。“省紀委的人員最初對證據的扎實性是非常認同的。”舉報人稱。
舉報人稱曾遭威脅跟蹤
據舉報材料,2014年,A公司在承包老干局食堂后,隨即發現,由于食堂所在的金秋樓無行政許可,無竣工驗收,無法辦理餐飲特許行業相關營業證照,又前往相關部門咨詢,發現并不存在所謂“三期危房開發項目”,便開始與省老干局、活動中心、常世雄交涉。
有趣的是,記者了解到,在公開舉報前,常世雄曾與A公司人員面談,并表示涉事房產并不值165萬元,并在隨后根據64萬元的那份合同,向A公司退還差價15.5萬元。而知情人稱,所謂的64萬元合同,實際上就是一份假合同,合同中的“楊某”并非業主楊某本人簽字。
“這么做,最大的可能就是防止將來出事,所以把金額通過協議形式變小。”知情人分析稱。采訪中,記者還從相關部門證實,省老干局在長沙另外兩個地產項目“嘉盛逸林”和“嘉盛和園”亦曾被其內部人舉報違規開發建設。
此外,本報記者還曾調查證實常世雄主導建設的“金秋樓”存在超標準建設、每平米建設價近7000元等問題。
“我們很難理解,省紀委查了一百多天,沒給我們答復,結果房子卻莫名其妙退給了原來的出售人其中一人(原房主為三人所有)。 A公司稱,面對他們的質疑,省紀委工作人員稱他們可以找省老干局去要房款。
“他們這么說,我們理解就是以單位為個人代罪,從而讓常世雄過關。”舉報人表示,在舉報期間,曾遭到對方言語威脅,甚至在常世雄被查后,依然有人傳話要他們老實一些,并遭到不明身份人員跟蹤。
截至發稿時,湖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未對記者的采訪要求作出答復。
常世雄語錄:
市縣老干部工作部門要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離退休干部上網,每個市州至少要發動8000名離退休干部成為網絡宣傳員。全省要發展12萬名以上離退休干部參加網絡宣傳。——2014年,常世雄局長在湖南全省老干部網絡宣傳員培訓班上的講話
老干部是黨的堅定的擁護者和追隨者,他們看問題深刻,政治頭腦清醒、政治立場堅定。在重大歷史事件中,都是老干部力挽狂瀾、穩定大局。——2013年,常世雄在《湖南日報》發表署名文章《弘揚老干部的優良作風》
進一步組織老同志在主要媒體網站積極發聲、扶正祛邪,凈化網絡輿論環境,傳播湖南聲音、講好湖南故事。要進一步引導老同志宣講黨的光榮歷史和優良傳統,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時代主旋律。——2015年,常世雄在《湖南日報》發表署名文章《發揮老同志正能量》
常世雄簡歷:
常世雄,男,漢族,1958年5月出生,山西太原人,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7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曾在株洲市郊區曲尺公社、株洲市公安局、共青團株洲市委、株洲市編委、株洲市鄉鎮企業局、醴陵市委、株洲市委老干部局、株洲市委組織部等單位工作。2000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長,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任省委老干部局局長,2008年5月至今任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干部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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