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據報道,日前廣東省計劃為女職工放“痛經假”,有證明可以帶薪休假一天。但是這項規定也同時引發了輿論對“痛經假”落地執行難的擔憂。盡管如此,媒體還認為,這項舉措給已經遺忘這項權利的女職工和單位再次提了個醒。
實際上,針對女性生理期特殊保護的“暖規定”,早在1993年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當中就已經做了規定,這個規定是由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多個部門聯合下發的。2012年國務院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則對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作以明確。“痛經假”的提法也不僅限于廣東,類似的表述在山西、安徽、浙江等地的相關條例或保護辦法中都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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