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州市住建局一官員在任前公示中公開價值逾2000萬元房產,引發輿論熱議。對此,泰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10月30日對記者回應稱:擬任干部的巨額房產確系父親贈予。
26日,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公布一批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處現任處長秦金平,擬任泰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隨后,有網友發帖稱,秦金平名下有4處房產,共計5000多平方米。此事在網絡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質疑秦金平的房產來源是否合法。
30日,泰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據該局調查,秦金平名下4處房產有3處是其父的公司未銷售出去的房產,1處是別人抵押給其父的房產,在近三年陸續以秦金平的名義辦下房產證。秦金平現任職務(泰州市住建局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處處長)與其父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沒有直接監管關系。其父開發的項目均在姜堰區,都由姜堰區住建局進行行業管理和監督,雙方在業務上不存在交集。此外,秦金平擬任的總工程師崗位要求與其父親贈予巨額房產沒有沖突。
然而,根據泰州市住建局公示的資料,秦金平自1988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姜堰市(現姜堰區,下同)建管局辦事員、上海工程處副主任,姜堰市建筑安裝總承包房屋開發公司副經理、經理,姜堰市建工局對外施工管理科副科長、技監科科長,梁徐鎮黨委副書記,姜堰市重點工程指揮部戰前路工程辦負責人,姜堰市人防辦副主任,泰州市建設局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2008年任泰州市建設局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至今。
對此,有細心網友表示質疑:泰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稱其父開發的項目均在姜堰區,不存在業務交集,可這份簡歷明明顯示秦金平曾長期在其父項目所在的姜堰區房地產建設相關部門工作,“子管父業”真的不存在利益輸送嗎?泰州市相關部門暫未對這一質疑進行回應。
此前,秦金平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房產系父親贈予,所公示的個人事項完全可以查。30日,秦金平的父親對記者表示,兒子名下房產確是自己贈予,自己只有一兒一女,把房子留給兒女很正常。
據知情人士介紹,秦金平之父曾在姜堰區某鎮擔任領導職務,自1998年開始注冊泰州市金宏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在泰州市姜堰區是經濟實力較強的開發商。工商登記信息顯示,作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秦金平的父親曾分四次累計向公司注資1901萬元,其中最近一次出資在2010年4月2日,出資額為1185萬元,距上一次出資時隔9年,表明在這幾年間公司獲得了較快發展。
律師等業內人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執行公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等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專家認為,對于“子管父業”這一說法暫不能妄下定論,應在公正、權威的調查之上作出判斷。文/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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