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通訊員 張曉峣)近日,靈武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積極作為,用實際行動化解了一起鄰里糾紛,讓在事故中受傷的王某得到合理的賠償,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5年8月22日20時許,在211國道靈武段與杜木橋村交叉路口,發生了一起農用車與電動車相撞,致一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在事故中,王某受傷較重,由于事故雙方當事人都是居民鄰里,平時相互走動關系尚好,事故發生后并沒有報警,雙方約定自行協商處理,由楊某支付傷者王某的醫療費。但傷者王某經過五天的治療后,楊某因醫療費數額過大開始逐漸產生不滿情緒,拒絕支付后期醫療費用,雙方逐漸產生分歧,于是王某家屬向靈武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報警。由于事發已久,沒有現場,雙方陳述不一,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正讓大隊民警感到為難之時,細心的民警發現,雙方雖然情緒激動,各執一詞,但沒有相互惡語中傷,雖然賠償分歧較大,互不相讓,但在事故處理中都比較理性和冷靜,潛意識里都在維系鄰居之間的感情,大隊民警抓住這一心理特點,沒有放棄調解,繼續耐心開導,穩定雙方情緒,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充分運用政策、法律宣講等,對當事雙方進行心理疏導,最后通過民警耐心地勸說和不懈的努力,雙方終于達成一致協議,化解了這場事故糾紛,維護了鄰里相親之間的感情,并對大隊民警悉心接待、及時受理、耐心調解的做法表示由衷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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