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胡俊)9月21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查辦涉農惠民專項資金領域瀆職犯罪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寧夏共立案涉農惠民領域專項資金瀆職案件21件44人,已作出有罪判決11件18人。
2013年3月以來,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統一安排部署的“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的要求,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在全區開展了“查辦涉農惠民專項資金領域瀆職犯罪專項工作”。通過對涉農惠民專項資金的審批、使用、監管等情況進行檢查、排查,發現部分涉農專項資金存在被套取、挪用、擠占,甚至揮霍浪費的現象,相關人員涉嫌瀆職犯罪行為,給國家專項資金、農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通過案件查辦,發現涉案瀆職行為隱蔽、手段多樣、方法不一;有的通過擠占、截留、套取等方式,直接將本屬于特定補助對象的“殘疾人危房改造款”、“人工種草款”、“馬鈴薯項目補助”、“沼氣池補貼”等涉農專項資金,直接予以侵占;有的部門“搭便車”,借專項資金名義虛報冒領,套取專項資金歸本部門小集體所有,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也有的濫用職權,違法給不符合條件的對象濫發補貼,而真正符合條件的人卻未能享有。如吳忠市人民檢察院、利通區人民檢察院查辦的利通區扁擔溝鎮王某等6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由于該6名工作人員在馬某等人上報糧食補助的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馬某等人虛報農業耕地面積,長期冒領巨額糧食補貼。該事件被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曝光后,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目前該6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對于在辦案中發現的相關單位、部門在專項資金申報審批過程中存在的監管不嚴、制度漏洞、流程不透明等問題,自治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及時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向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匯報,引起了相關單位、部門的高度重視。目前,部分行政部門已部署了專項檢查,制定了相應防范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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