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7月7日電 (索有為 曾祥龍 張敦亞)廣東省公安廳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通報,廣東省政府正式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我省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作為該省具體實施戶籍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文件,官方稱將對廣東的社會經濟協調均衡發展起到深遠影響。
據了解,廣東省戶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廣東城鎮落戶。其基本原則是:堅持積極穩妥、以人為本,尊重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穩妥規范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堅持分類管理、有序遷移,合理調整城鄉之間、各類城市之間人口結構;堅持統籌規劃、全面布局,著力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政策;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籌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實施差別化戶籍政策。
據通報,廣東省戶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有:一是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部分地級市落戶限制,逐步調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戶政策,嚴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規模。二是創新人口管理。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健全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加強人口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加強人口信息管理應用。三是有效解決廣東戶口遷移中的重點問題。優先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放開直系親屬投靠,放寬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入戶條件。四是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完善農村產權制度,積極推動城鄉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建立完善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統一城鄉居民衛生計生服務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
官方稱,是次戶籍制度改革充分結合廣東常住人口數量龐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突出了政策調整、管理創新、民生與人才引進以及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四個方面的廣東特色。一是在政策調整上進一步明確省內城市的人口準入條件。根據省內各城市經濟發展程度和人口遷移的壓力,進一步細化明確了21個地級以上市的基本落戶條件。二是在管理創新上提出了統一省內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健全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建設完善覆蓋全省實際居住人口、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的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同時進一步加強人口信息管理和應用,為社會管理提供更加快速、準確的信息支持。第三,廣東現有流動人口3495萬人,其中來自省外2433萬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萬,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是廣東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具體政策措施包括:放寬直系親屬投靠;放寬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入戶;放寬集體戶口設置條件,允許親友搭戶,著重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以及長期從事特殊艱苦行業一線的人員(如環衛工人)落戶等。四是在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出更多的改革措施。如推動城鄉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建立完善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統一城鄉居民衛生計生服務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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