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捐獻遵循自愿、無償原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違背其生前意愿,強迫、欺騙或者利誘他人捐獻;捐獻的人體器官應當由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進行分配……”近日公布的《云南省人體器官捐獻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作出上述規定。
請提出意見的單位和個人,于7月26日前將意見反饋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法規處。
據了解,我省將成立省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負責全省人體器官捐獻的組織協調和推動工作。省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下設工作機構,工作機構設在省紅十字會,負責人體器官捐獻及捐獻協調員的管理。
五種方式辦理捐獻登記
各級紅十字會是人體器官捐獻的登記機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提出,公民捐獻其人體器官應當有書面形式的捐獻意愿,對已經表示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意愿,本人有權予以撤銷。辦理人體器官捐獻登記手續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捐獻登記有五種方式:一、捐獻人到登記機構登記;二、書面委托他人代為登記;三、要求登記機構上門登記;四、網絡登記;五、其他便于登記方式。
辦理人體器官捐獻登記手續后,志愿捐獻人可以變更登記內容或者撤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及時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參與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單位和個人應對捐獻人、接受人以及志愿捐獻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保密,不得泄露和挪作他用。
登記機構登記后,應向捐獻登記人頒發志愿捐獻登記卡,確認捐獻人志愿捐獻身份,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其個人資料報省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工作機構備案。
捐獻器官電腦自動分配
《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特別強調:“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不得違背捐獻人的意愿摘取器官,在獲取前要經過倫理委員會審查;人體器官捐獻和獲取工作須在紅十字會捐獻協調員見證下進行。”
我國公民身后捐獻器官誰來獲取?誰來分配?按照《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捐獻的人體器官應當由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進行分配。而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是指全國統一的以國家器官分配政策為核心引擎,無人為干預地自動執行供受體計算機配對,并自動生成匹配名單的系統。
設人體器官捐獻救助基金
《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明確,捐獻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接受人體器官移植時,可以優先排序。
對于經濟困難的捐獻者或接受者家庭,我省擬設立人體器官捐獻救助基金。《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要求,各級紅十字會應建立人體器官捐獻紀念設施、紀念網站,提供緬懷場所,組織開展紀念緬懷活動。
省紅十字會可以設立人體器官捐獻救助基金,救助基金由政府撥款、彩票公益金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構成,用于救助經濟困難的捐獻者或接受者家庭。
相關單位根據需要,應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捐獻人近親屬或接受者給予必要的關懷和幫助。民政部門應為捐獻人遺體的喪葬事宜提供便利條件。
嚴懲買賣人體器官
嚴禁人體器官獲取組織的醫務人員發生下列四種情形:未通過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進行人體器官分配;未經見證擅自摘取器官;違背捐獻人意愿摘取器官;未經倫理委員會審查;人體器官獲取完畢對遺體處理不當。
違規者將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暫停其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縣級以上紅十字會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工作人員及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在捐獻器官過程中牟取不法利益,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行為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昆明日報 記者 李丹丹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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