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趙冬芹)每逢節慶,市民都喜歡參加村宴聚會,少則上百人,多則上千人,好不熱鬧。今后這樣的集體聚餐將必須向食藥監部門進行申報,按規模實施分類指導。昨日,記者從佛山市政府網了解到,佛山市食藥監局發布了《佛山市城鄉居民集體聚餐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在非經營性場所舉辦的居民集體聚餐活動,人數超過100人必須在食藥監部門進行實名登記,原則上要提前3天進行申報。而直接食用的生或半生海水產品以及外購散裝熟食等,則直接被列入集體聚餐食品的“黑名單”。
根據人數規模,集體聚餐還將實行分類指導。300人(含300人)以下的,由各鎮(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協調村(居)食品安全協管員進行指導;300人以上的由所在各鎮(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超過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則要由區聯合鎮(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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